| 常州市拓展印度尼西亚贸易白皮书 |
| 发布日期:2025-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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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拓展印度尼西亚贸易白皮书 (2025年12月) 一、基本概况 印度尼西亚(简称“印尼”),位于亚洲东南部,地跨赤道,由太平洋和印度洋之间的17508个大小岛屿组成,国土面积191.4万平方公里,是世界上最大的群岛国家,实际横跨4个时区(东6区到东9区)。截至2024年底人口总数2.81亿,是世界第四人口大国,且人口结构年轻,数量处于增长期。印尼国会于2024年11月19日通过法案,计划将首都迁至努山塔拉,但雅加达仍将是经济和文化活动中心。 作为东南亚最大的经济体,2024年印尼GDP达1.42万亿美元,居全球第16位,经济增长率5.03%,全年贸易总额4983.6亿美元。印尼的重点、特色产业包含石油天然气、农林渔业、采矿业、工业制造业、旅游业等。中国是印尼最大贸易伙伴,2024年双边贸易额1478亿美元,同比增长6.1%,其中中国对印尼出口767亿美元,同比增长17.6%。据印尼官方统计,2024年中国对印尼直接投资总额81亿美元,连续9年位列印尼前三大投资来源地。中国对印尼投资主要领域包括矿冶、农业、电力、地产、家电与电子和数字经济等。 二、贸易市场 1.印度尼西亚自全球进口的主要产品:能源产品及其加工品、农产品、钢铁、塑料及其初级产品、有机化学品等。 2.印度尼西亚自中国进口的主要产品:钢铁、纺织面料、通信设备零部件、钢铁制品、塑料及其初级产品等。 3.具有出口印度尼西亚潜力的产品:汽车零部件、钢铁、纺织面料、通信设备零部件、塑料及其初级产品等。 三、贸易投资环境 (一)优势 1.劳动力资源丰富。印尼是世界第四人口大国,且29岁以下人口占总人口的50%。 2.成本具有相对优势。印尼制造业平均月工资约为199美元,工业用土地平均售价约为177美元/平米,工业用电为0.03美元/千瓦时,工业用水价格约为0.52美元/立方米。印尼港口数量众多,航运成本可控。 3.印尼设立投资正面清单,对人工智能、新能源、高端制造、生物制药等特定行业外资企业最长减免20年所得税,并给予进口设备免税等优惠。 (二)美国关税 自2025年8月7日起,印尼出口至美国的大多数商品适用19%的进口关税,但美国针对铜精矿及阴极铜等本土不生产、但高度依赖的工业原料,关税被降为0%。 (三)其他 1.对我国纺织品等商品开展贸易救济调查。 2.存在非关税壁垒,在电动车、通讯、光伏和家电等领域设定20—40%本地化率要求。 四、原产地规则 印尼的原产地规则体系主要分为非优惠原产地规则和优惠原产地规则两大类。目前,没有成文、统一的非优惠原产地规则,其海关多数情况下依据“实质性改变”原则进行个案判断,核心方法包括:(1)税则号变更:非原产材料经过加工后,海关税则号前4位发生改变;(2)价值增值:货物中来自印尼本地的价值成分一般不低于50%。(3)加工工序:制造工序需令货物获得“新的特性、形状或用途”。上述标准主要散见于贸易部2024年第16号条例(Permendag 16/2024)及海关实务指引,但官方尚未发布系统、量化的非优惠原产地法规,企业仍需在出口前通过印尼贸易部e-SKA平台或海关进行确认。 优惠原产地规则根据印尼与不同国家签订的自贸协定各有差异,共性的规则如下: 1.税则归类改变标准(CTC):当货物与生产该货物的非原产材料被归入HS编码中的不同税号时,可视为发生实质性改变。包括章改变(2位级)、品目改变(4位级)和子目改变(6位级)。 2.区域价值成分标准(RVC):区域价值成分需达到40%以上。 3.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PSR):根据具体产品类别确定。 4.加工工序标准(CR):仅采用“化学反应”这一种加工工序标准,适用于有机化学品和杂项化学品。 5.累积规则(ACU):允许将RCEP成员国的原产材料累积计算,满足原产地门槛要求。 五、自贸协定及关税优惠 (一)中国与印尼相关自贸协定 1.《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ACFTA)。该协定于2002年签署并分阶段实施,其降税产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早期收获”计划,主要涵盖《海关税则》第一章至第八章的农产品,共计500多种产品税目,目前均已实现零关税;第二类正常产品,即没有列入敏感产品清单的,目前均已实现零关税;第三类敏感产品,分为高敏感产品和一般敏感产品,目前一般敏感产品的税率均降至0-5%。目前,常州与印尼的贸易往来中,ACFTA是应用最为广泛的自贸协定,为两地在经贸合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2.《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RCEP作为当前全球规模最大的自贸协定,于2022年正式生效,该协定在ACFTA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采用了更高标准的贸易规则。在关税减让方面,RCEP详细规定了各缔约方对不同成员国的关税减让安排,主要包括立即降税、过渡期降税、部分降税及例外产品四大类。立即零税:协定生效即免税(如部分电子元件)。过渡期零税:10-20年逐步降为零(如部分机械)。部分降税:税率降低但不归零(如部分化工品)。例外产品:税率不变,标“U”(如部分农产品)。 总的来看,从关税减让维度ACFTA和RCEP在印尼市场的优惠力度存在显著差异:ACFTA项下,中国与东盟自贸协定已实施多年,多数商品已实现零关税,但仍有部分产品未完全降税。例如,部分化工原料在ACFTA项下关税始终维持在5%,而自卸车等产品不在ACFTA降税清单中,仍需缴纳5%的关税。RCEP项下,印尼在中国-东盟自贸区基础上,2025年新增给予中国700多个税号产品零关税待遇,包括部分汽车零部件、摩托车、电视、服装鞋靴、塑料制品等,其他产品在一定过渡期内逐步降为零关税。对于ACFTA项下未完全降税或不在降税清单的产品,RCEP往往能提供更优惠的关税待遇,建议企业重点关注RCEP项下的新增零关税产品清单。因此,企业需注重关税的动态管理,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查询具体产品的HS编码,比对ACFTA和RCEP的优惠税率,选择最优方案。 (二)印尼与其他国家自贸协定 截至2025年11月底,印尼已构建了覆盖全球主要经济体的自贸协定网络,包括已生效协定、2025年新签署协定以及正在谈判中的协定。(1)已生效的自贸协定: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与日本经济伙伴关系协定(IJEPA)、与韩国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IK-CEPA)、与澳大利亚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IA-CEPA)、与智利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IC-CEPA)、与巴基斯坦优惠贸易协定(IPPTA)以及与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协定。(2)2025年新签署的重要协定:与欧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与加拿大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ICA-CEPA)。(3)正在谈判:与海湾合作委员会(GCC)自贸协定、与欧亚经济联盟自贸协定、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印尼通过这一系列自贸协定,成功构建了覆盖东盟、亚太、欧洲、北美等主要经济体的贸易网络,为印尼企业提供了更广阔的市场准入,促进了商品和服务出口,推动了经济持续发展。 六、重点展览展会 1.印尼雅加达汽车配件展览会 INAPA 时间:2026年5月 地点:印尼雅加达 主办方:GEM INDONESIA 展品范围:涵盖汽车相关、汽配件、汽车保养、汽车安全等。 往届规模:2025年展会面积达30000平米,参展观众50000人,参展商数量及参展品牌达1500家。 支持政策:对参展单位支付的展位费(不含运输费、人员费等)给予部分支持,支持比例一般不高于70%,实际以申报通知为准。 2.中国(印尼)出口品牌联展CHINA (INDONESIA) EXPORT BRAND JOINT EXPO 时间:2026年6月 地点:印尼雅加达 主办方: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展品范围:涵盖新能源、汽摩配、农业机械、塑料机械与模具、包装与印刷机械、食品加工与包装机械等。 往届规模:2025年展会面积达40000平方米,吸引来自中国浙江、广东、江苏等20个省份,以及印尼、日本等国家和地区1000多家企业参展,展前预注册买家超70000名。 支持政策:对参展单位支付的展位费(不含运输费、人员费等)给予部分支持,支持比例一般不高于70%,实际以申报通知为准。 3.印尼国际工程机械展览会 Construction Indonesia 时间:2026年9月 地点:印尼雅加达 主办方:英富曼会展集团 展品范围:涵盖建筑机械、采矿机械、土木工程机械、建筑材料、建筑技术等领域。 往届规模:2025年展会面积达25000平米,参展观众10000人,参展商数量及参展品牌达到449家。 支持政策:对参展单位支付的展位费(不含运输费、人员费等)给予部分支持,支持比例一般不高于70%,实际以申报通知为准。 七、常州与印度尼西亚经贸合作情况 常州与印尼经贸往来密切,2024年常州对印尼进出口总额143.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8.6%,其中出口91.8亿元,占我市对东盟出口总额的21.8%。截至目前,我市累计在印尼投资项目31个,主要包括锂源新能源、恒立液压等重点企业。 备注:以上素材和数据均来自于网络和相关部门公开资料,仅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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