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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判定美国可再生能源产业获得禁止性补贴
发布日期:2012-05-24  来源:未知

5月24日,商务部发布2012年第26号公告,公布对美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部分扶持政策及补贴措施贸易壁垒调查的初步结论。

商务部经初步调查认定,美国6项被调查措施构成世界贸易组织《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第3条的禁止性补贴,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第3条和《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3条的有关规定,对正常贸易造成扭曲,构成商务部《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第三条所称“违反该国(地区)与我国共同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经济贸易条约或者协定,或者未能履行与我国共同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经济贸易条约或者协定规定的义务”的贸易壁垒。

2011年11月25日,应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和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新能源商会的申请,商务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商务部《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的规定,发布年度第69号公告,对美国可再生能源扶持政策及补贴措施发起贸易壁垒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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