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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抓“一带一路”建设机遇 加快江苏企业“走出去”步伐
发布时间:2015-01-28  来源:商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期,江苏出台了《关于抢抓“一带一路”建设机遇 进一步做好境外投资工作的意见》,抢抓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重大机遇,扩大境外投资规模,提升境外投资水平,完善境外投资服务,加快我省企业国际化步伐,增创开放型经济新优势。

    江苏地处“一带一路”交汇点,是中国的经济大省、开放大省,制造业实力雄厚,对外开放程度高,在推动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方面担负重任,大有可为。我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合作具有一定基础。目前,我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累计投资近1300个项目,中方协议投资额超过50亿美元,完成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150亿美元,分别占全省总量的33%、19%和26%。呈现三个显著特点:一是我省经认定的三个境外集聚发展载体中,柬埔寨西港特区和印度尼西亚加里曼丹岛双马农工贸经济合作区都处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二是目前全省最大的对外投资项目华信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中方协议投资11.3亿美元)落户在巴基斯坦这一新丝绸之路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交汇点;三是2014年我省对印度尼西亚投资快速增长,占比提高到6%以上,印度尼西亚也成为江苏最大的境外投资最终目的地。我省企业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中也面临更多难得发展机遇。“一带一路”建设将使我国与周边国家逐渐形成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和民心相通的新格局,为我省企业“走出去”创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一是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的启动,上海合作组织自贸区的重新提出,中国与海湾合作委员会自贸区谈判的可能重启,以及去年11月份召开的APEC会议决定启动和推进亚太自由贸易区进程,特别是最近一期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区域经济一体化将带来更多的投资机遇,二是随着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丝路基金等的设立,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更多融资机遇。三是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基础,为我省广大的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参与机会。四是“一带一路”大多数国家资源丰富,处于工业化阶段,为我省加快制造业优势产能转移提供了更多空间。

    根据江苏省商务厅相关工作思路,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宏观规划。继续开展“走出去”相关工作研究,加快企业国际化规划纲要的编制和“走出去”“十三五”规划编制,制定江苏国际化企业标准,明确国际化企业培育对象。在全省开展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发展评价工作,进一步调动各级政府推进企业国际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强化公共服务。发挥企业国际化信息咨询服务平台的功能和作用,注重与国(境)内外投资促进机构和行业协会联系,收集最新国别地区投资政策信息和项目信息,帮助企业及时全面了解东道国(地区)投资环境。

    三是做好统计监测。认真落实即将出台的对外投资统计制度,加大企业和商务主部门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数据收集、整合,更加注重重点国别和典型项目的情况分析,为宏观管理和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四是规范境外发展。督促企业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人情,保护自然环境,履行社会责任。督促企业加强与驻外经商处(室)的沟通联系,支持企业加入境外中资商协会,并积极与当地有影响的中资企业开展合作。

    《意见》鼓励我省企业加快在“一带一路”沿线布局和集聚发展,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在“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建设2-4个省级境外产业集聚区。境外产业集聚区,是企业抱团“走出去”的重要形式,也是加快我省优势和富余产能向境外转移的重要载体。我省对境外产业集聚区建设有相应的鼓励政策。2011年,省商务厅、财政厅联合制定了《江苏省境外产业合作集聚区确认办法》(苏商经[2011]1531号),对于经认定的省级境外产业合作集聚区,按不超过当年中方基础设施实际投资额的20%予以补助,单个园区当年补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此外,对于进入我省境外产业合作集聚区的我省企业,按不超过当年中方实际投资额的5%予以补助,当年单个项目补助额不超过300万元。当省级境外产业合作集聚区发展到一定水平,达到国家境外经贸合作区标准,经认定后,还可享受财政部、商务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更大力度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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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常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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