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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积极的进口战略,推进外贸转型升级
发布时间:2015-05-07  来源:商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进口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49号),进一步加强进口,优化进口结构,发挥进口对经济发展、产业升级和民生改善的重要作用,今年1月,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进口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5〕10号,以下简称《意见》),实施积极的进口战略,加强技术、产品和服务进口,有利于推进我省创业创新和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有利于满足我省生产生活需求,促进节能减排,提升消费水平。我省商务系统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进口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进口管理和服务,完善进口扶持政策,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进出口协调发展,推进外贸转型升级。

    此次出台的《意见》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体现了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并重,不但要促进货物贸易进口,还要大力推动服务贸易进口。《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与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相配套的咨询、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环境服务等知识、技术密集型生产性服务贸易进口。进一步挖掘教育培训、医疗保健、养老服务等服务需求潜力,有序扩大高端服务进口。积极探索与服务贸易特点相适应的口岸通关管理模式。二是体现了线上和线下相结合,要积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进口。《意见》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进口,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电子商务跨境进口试点。培育和引进电商龙头企业,扶持发展一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探索符合跨境电子商务特点的监管模式,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共享共用、互认互通、通关便利。

    《意见》从三个方面加强货物贸易进口:一是继续鼓励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结合我省传统产业转型和新兴产业发展的规划,适时调整《江苏省级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引导企业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发挥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平台作用,提高专业化采购服务水平,降低企业采购成本,鼓励我省企业经营代理国外先进设备。支持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企业开展进口设备融资租赁业务,落实科教用品和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政策。二是稳步扩大资源性产品进口。我省是制造业大省,资源小省,资源缺口大。要鼓励企业“走出去”,参与资源开发,支持战略性资源回运。帮助企业争取资源性产品进口资质和配额,引导企业加大我省紧缺的资源性产品进口。发挥我省口岸优势,整合资源,争取国家支持我省建设原油、天然气等重要资源储备基地,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建立重要物资商业储备。三是适度增加一般消费品进口。随着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优质进口消费品的需求越来越大。为改善民生,要支持具备条件流通企业整合进口和国内流通业务,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成本,促进消费。充分发挥南京、徐州和苏锡常等商圈的优势,鼓励商业企业经营代理国外品牌,提升消费层次。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的政策优势,适度增加乳制品、酒类、化妆品和母婴用品等优质消费品的进口,提高消费质量。推动建设粮食、水果、种苗、肉类、水产品等进口检验检疫指定口岸,扩大进口集聚效应。

    《意见》对促进我省加强进口有五个方面的举措:

    一、积极搭建进口促进平台。一是加快培育进口商品交易中心,扩大进口规模,拓宽进口商品国内流通渠道。2014年,我省认定了首批7家进口商品交易中心进行试点,今年将推进试点创新交易模式,完善配套设施,拓展服务功能,增强辐射能力;同时还将开展第二批试点认定工作。二是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功能整合和监管模式创新,推动苏州工业园区贸易多元化试点“选择性征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等政策落地,促进相关产品进口。三是加快发展张家港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开展保税展示业务,争取平行车进口试点。四是办好中国(昆山)品牌产品进口交易会,完善平台功能,提高展会层次和实效。五是发挥连云港在“一带一路”交汇点的作用,支持中哈(连云港)物流合作基地建设,打造东西双向辐射的进口集聚区。

    二、继续提高进口贸易便利化水平。一是积极参与和推动长江经济带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通关便利化制度。二是加快江苏电子口岸建设,全面推进关检合作“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积极开展“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试点,有序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三是简化进口行政审批程序,推动涉证商品无纸化通关试点。四是积极推进检验检疫一体化作业,扩大进口商品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采信试点。

    三、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一是发挥省级商务发展资金作用,综合运用贴息、信贷、信保等多种措施,引导企业扩大进口。二是鼓励进出口银行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的支持和导向作用,进一步加大优惠利率进口信贷的投放力度;鼓励各金融机构不断创新进口信贷产品,通过优质、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多途径满足企业的进口融资需求。三是对鼓励进口的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紧缺资源性产品提供进口预付款保险,降低进口风险。四是对进口产品在国内加工再销售的,优先满足国内贸易信用保险需求。五是加快开展进口保理保险业务试点,缓解进口企业融资难。六是加强进口扶持政策的跟踪问效。

    四、深化多方交流合作。一是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以及与我国达成自贸区协议国家(地区)的经贸合作,利用自贸区优惠政策扩大进口。二是发挥新苏合作理事会、苏港合作联席会议等合作机制以及我省海外经贸网络、友好省州的资源优势,强化信息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拓宽进口渠道。三是加强与中外贸促机构、行业商协会交流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对接活动促进进口。

    五、加强进口风险防范。相对出口而言,进口风险更大。所以《意见》在最后强调要加强进口风险防范。一是建立重点进口产品产业损害调查机制,依法实施贸易救济措施,维护省内重点产业安全。二是完善进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与快速反应监管体系。三是对部分大宗商品、农产品、食品以及药品等加强风险监控,防止疫情疫病传入,保护生态安全。四是严厉打击进口领域走私、知识产权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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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常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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