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商务专题 >> 中国常州国际贸易委员会 >> 公告通知 >> 内容
外贸企业注意:受“烟花”台风影响的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可到常州贸促会办理!
发布日期:2021-07-26 浏览次数:  字号:〖
 
 

各企业:

今年第6号台风“烟花”(台风级)的中心今天5时位于杭州湾内,距离常州约200公里,中心附近最大风力有12级(33/秒),中心最低气压为975百帕。预计,“烟花”将以每小时7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减弱。受其影响,预计今明两天我市雨量可达暴雨,并伴有陆上810级,江湖水面1012级的大风。2512时起,常州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提升市气象灾害(台风)Ⅲ级为Ⅱ级应急响应。气象部门预测:“烟花”将正面影响我市,请加强防范。

为维护常州外经贸企业合法权益,减少外经贸企业损失,常州市贸促会将为常州外经贸企业出具受“烟花”台风影响导致延期出货的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帮助企业减免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是依法主张免除违约责任的重要证据之一,合同一方可以凭借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向合同相对方主张部分或全部免除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合同的责任。

外经贸企业因受“烟花”台风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可向常州市贸促会申请办理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


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出口货物买卖合同。

2.港务船务公司延运、机场航班延飞或取消的证明。

3.货物订舱协议、货运代理协议、报关单等。

4.应当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办理方式:

有需要的企业可向常州贸促会咨询办理。

电话:88106954、88112459

地址:关河西路180号恒远大厦2楼涉外商事部
 
版 权: 常州市商务局 备案号: 苏ICP备05003616号
建议使用IE6.0以上浏览器 1024*768 分辨率 技术支持:常州风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常州市关河西路180号恒远大厦2楼 电话:(+86)519-86183661 传真:(+86)519-88117555 邮 编:213022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77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