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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对华铝型材双反案启动复审调查
发布日期:2024-02-07 浏览次数:  字号:〖
 
 

      2024130日,Criterion Industries Pty LimitedTai Shan City Kam Kiu Aluminium Extrusion Co., Ltd以及Press Metal International Ltd的申请,澳大利亚反倾销申诉复审机构Anti-Dumping Review Panel,简称“ADRP”就澳大利亚工业科技部长对进口自中国的铝型材(Aluminium extrusions)作出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期中复审裁决(参见反倾销委员会ADN2023/051号公告)发起复审调查。

      2009624日,澳大利亚对进口自中国的铝型材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101028日,澳大利亚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裁定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为2.7%25.7%、补贴幅度为3.8%18.4%

      2015424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15/48号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铝型材启动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151020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15/125号公告,对该案作出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裁定涉案企业[(台澳铝业(台山)有限公司Tai Ao Aluminium Tai Shan Co.,Ltd.除外]的暂定有效倾销税率为028.3%、暂定有效补贴税率为0.620.2%2020213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0/017号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铝型材启动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201016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0/103号公告,对该案作出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裁定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11.1%%71.9%,补贴幅度为0.0%9.9%,暂定倾销和补贴合并有效税率为077.4%

      202288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2/081号公告称,应国内企业Capral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铝型材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期中复审调查。2023922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3/051号公告称,澳大利亚工业科技部长通过了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的铝型材反倾销和反补贴期中复审终裁建议,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暂定倾销和补贴有效固定税率为042.9%。涉及澳大利亚海关编码7604.10.00.067604.21.00.077604.21.00.087604.29.00.097604.29.00.107608.10.00.097608.20.00.107610.10.00.127610.90.00.13

(编译自: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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