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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开展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联合督查
发布日期:2018-12-27

根据常州市建筑施工与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关于开展燃气气瓶专项治理和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常建燃安〔2018〕1号)要求,12月26日,市商务局张黎光副局长带队,会同建设、消防、安监、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以及市燃管站、港华燃气公司等有关人员,以抽查方式,对武进万达广场、龙湖天街的6家餐饮商户进行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督查。被抽查商户中2家使用瓶装液化气、4家使用管道天然气。检查组重点督查是否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是否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是否配置消防器材、是否使用合格燃气钢瓶、是否需要设有专用气瓶间、是否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灶具与钢瓶连接是否符合规定等情况,对存在的问题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

张黎光副局长强调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管理事关广大市民和企业经营者的生命财产安全,要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有效防范和遏制燃气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广大餐饮企业正常经营秩序,确保全市餐饮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主办单位:常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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