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积极贯彻“一级响应” |
发布日期:2020-01-26 |
根据《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商贸流通领域疫情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农贸市场严禁活禽交易,全力保障市场供应。全市餐饮企业按照《通告》要求,不承办婚丧喜事大规模宴请,拒进、拒烹、拒售、拒食野生动物。全市商场、超市、商业综合体按照《通告》要求,不开展大型群众性活动。全市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商业综合体、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实施严格消毒,做好员工防护措施,密切关注员工健康状况,如发现呼吸道感染者应立即停止其工作,督促其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检查。全市商场、超市全力组织货源采购口罩、消毒水等居民所需日常防护物品以及各类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各类消费者纠纷,确保社会稳定。 |
主办单位:常州市商务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A座3-4层
电话:0519-85682271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