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指导全市成品油销售企业加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学习 |
发布日期:2021-12-28 |
12月27日,常州市石油流通行业协会召开第二届第二次理事会会议,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圣出席会议。 会上,张圣副局长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修改的背景、指导思想和修改的主要内容等进行了宣讲和解释。今年9月1日正式施行的《安全生产法》,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是党中央、国务院对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制度措施等作出的重大部署,法律进一步明确了有关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对于各地各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法律指导作用。 此次《安全生产法》主要修改的内容包括五个方面: 完善工作原则要求。《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利于强化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突出强调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同时把“三个必须”原则写入法律,即“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明确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既要依靠生产经营单位这个内因、主因,又要依靠政府监管这个最强大、最有力的外因,是推动安全生产的“双轮驱动”。要强化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实施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组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明确了企业主体责任,新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双报告制度”(向监管部门、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加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这次修改提出要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首先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次是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加大违法处罚力度。明确要加大经济处罚力度,新增“按日计罚”措施。加大对严重违法生产经营单位的关闭力度,依法吊销有关证照,对有关负责人实施行业和职业禁入,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和公开曝光力度。 出台多项创新性措施制度。这次修改提出一些新的有力措施和制度来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如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加强了行刑衔接、新增了公益诉讼制度,完善了事故调查后的评估制度和安全生产举报制度。 下一步,市商务局将加强对全市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讲解,指导相关企业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各项要求,近期将切实做好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安全防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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