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月饼消费健康发展的倡议书 |
发布日期:2024-09-11 |
全市月饼销售单位、电商平台及网店: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中秋佳节将至,为有效遏制月饼过度包装现象,减少自然资源浪费,推动包装垃圾源头减量,让月饼回归食品本身属性、回归传统文化本源,根据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现倡议如下: 一、自觉遵纪守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依法诚信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监督。 二、绿色环保制作。月饼制作要坚持物美价廉、绿色环保。月饼馅料中不使用鱼翅等野生保护动物食材,倡导不使用燕窝等名贵珍稀食材;严格遵守食品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不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鼓励使用绿色环保、可作其他用途的包装。 三、公开透明销售。经营者应当将销售单价超过500元盒装月饼的交易信息,妥善保存2年,以备有关部门依法查核;不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也不以礼盒等形式将月饼同其它产品混合销售;与住宿费、餐费等一并结算的,应当将盒装月饼单价及数量单独列示。 四、加强平台管理。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者从事盒装月饼销售活动,不得通过拆分订单、虚增商品数量等方式,进行混合销售、虚标商品售价。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完善交易规则,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盒装月饼销售活动监督,对销售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和提供定制服务的平台内经营者进行重点监督。 五、保障消费安全。商超、综合体等月饼销售单位,应加强市场巡查,及时发现、整改、消除各类隐患,营造安全、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 不攀比、不浪费,崇尚节俭、抵制奢靡,喜迎传统佳节、弘扬清风正气,让我们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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