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轨道交通产业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项目通过商务部初审 |
发布日期:2007-09-12 |
我市轨道交通产业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项目
通过商务部初审
为了深入加快优化出口商品结构,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商务部决定从2006年起,用五年时间,建成100家出口创新基地。
建设出口创新基地的目的是通过政策引导、上下联动,培育一批立足创新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平台,使其成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长集群,成为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的重要载体,成为外商投资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集聚地。促进贸易与科技和产业的有机结合,使出口创新基地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全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提高到70%,实现外贸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商务部将对列入的出口创新基地在出口创新服务、国际市场准入服务、出口技术服务等方面给予出口创新基地资金支持。
商务部在去年认定首批18个地方和园区国家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称号的基础上,今年7月又启动了第二批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申报工作。江苏有两个项目被商务部初审通过,常州市外经贸局和常州市科技局联合申报的轨道交通产业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项目是其中之一。
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商务部于9月11日在北京召开了专家答辩会。常州市口岸办主任、常州市外经贸局副局长沈全荣带领相关人员到会陈述答辩。向专家们汇报了常州市委、市政府对科技兴贸工作的主要政策和具体措施,我市轨道交通产业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的发展优势、发展思路、发展规划,受到了专家们的认同和好评。江苏省外经贸厅费少云副厅长专程赶到北京参加会议,对常州的答辩工作进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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