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被列入省级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城市 |
发布日期:2011-08-08 来源:未知 |
近年来,食品安全越来越成为民众关注的热点,肉类蔬菜等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我市也相继受到“毒韭菜”、“毒豇豆”等食品安全事件的波及,引起广大消费者的普遍担忧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肉类蔬菜流通的监管成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2010年10月商务部在全国10个省、直辖市开展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江苏被列入重点试点省份。2011年,省商务厅决定在苏南沪宁沿线城市开展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我市和苏州列入试点城市。 开展我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通过实现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的电子化,做到流通节点信息互联互通,形成溯源追责机制,能有效提高流通主体的安全责任意识,强化流通环节质量安全把关能力;提升市场运行调控水平;增强政府部门对问题食品的发现和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现问题,可迅速控制事态发展,把影响程度降至最低,提高肉菜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水平。 |
主办单位:常州市商务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A座3-4层
电话:0519-85682271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