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华光伏双反又启动“日落审查” |
发布日期:2015-12-10 |
在对我国光伏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实施两年即将到期之日,欧盟委员会于5日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双反措施启动“日落复审”调查。审核时间最长将达15个月,期间,针对我国光伏企业的双反措施将继续有效。 海关统计数据显示,1-10月,我市主要光伏企业机电产品出口12.99亿美元,亚洲和北美洲作为我市主要光伏企业的出口地,出口总量达10.47亿美元,占80.6%,而出口欧盟仅1.73亿美元,占13.31%。其中,占出口欧盟总量三分之二的天合光能出口1.17亿美元(仅占其出口总量的10.33%),同比下降30.79%。 自两年前欧盟对华光伏产品实施“双反”以来,欧盟已不再是我市光伏企业的主要出口地。从目前看,“日落复审”对我市光伏企业影响不大,但若从另一方面看,欧盟双反到期后,我市光伏产品对欧盟出口的报复性增长的预期会因“日落复审”而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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