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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开展“两节”期间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联合检查
发布日期:2016-02-01

    1月27、28日,市商务局会同市纪委、工商局、国税局和地税局,五部门共同开展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联合检查。检查组现场检查了武进乐购超市、富克斯广场、顺康烟酒、新怡华超市、泰富百货和新世纪商城等10余家企业发卡和售卡情况。检查组对企业购卡台账资料、现场公示信息进行了仔细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执行“实名购卡”、“非现金购卡”、“限额购卡”三项制度的情况。检查发现,大部分企业都能做到台账资料齐全、规范执行“三项制度”等预付卡管理制度;检查也发现部分发卡企业存在台账资料不完整、不规范的情况,检查组当场将问题反馈企业,要求企业立即整改,要求辖区商务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

    为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确保发卡市场秩序规范和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市商务局根据省商务厅、市纪委等有关要求,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检查。通过专项检查,严格要求企业执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企业的发卡秩序和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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