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取消1家中国企业在光伏双反案中的价格承诺 |
发布日期:2016-02-05 |
2016年1月2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在对华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双反案中,由于天合光能公司在2015年12月要求取消其价格承诺,因此决定取消天合光能及其关联公司的价格承诺,具体公司包括: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Changzhou Trina Solar Energy Co. Ltd)、天合光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Trina Solar (Changzhou)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常州有则科技有限公司(Changzhou Youze Technology Co. Ltd)、天合光能(上海)有限公司(Trina Solar Energy (Shanghai) Co. Ltd)、盐城天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Yancheng Trina Solar Energy Technology Co. Ltd)。 2012年,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2013年,欧盟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并接受97家中国企业的价格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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