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文严防外资异常流入 |
发布日期:2008-07-23 |
国家发改委发文严防外资异常流入
国家发改委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外商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表示要防止无真实投资背景的外汇资金流入。对背景不明、资信达不到要求或材料不完整的外汇资金,要严格审查。
根据《通知》,发改委将加强外商投资项目真实性的审查,必要时将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对境外资金的流向将予以监控,严格外商投资项目总投资与资本金的差额管理,落实融资方案。加强对境外投资者背景和资信情况的审查,对背景不明、资信达不到要求或材料不完整的,要严格审查,防止无真实投资背景的外汇资金流入。
通知要求各地落实外商投资项目分类分级管理制。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总投资1亿美元及以上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和总投资5000万美元及以上的限制类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项目申请报告;总投资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和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下的限制类项目由地方发展改革部门核准,其中限制类项目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核准,此类项目的核准权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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