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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进步综合评价结果 我市列省第4
发布时间:2007-11-19  来源:商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省科技进步综合评价结果 我市列省第4
 
      日前,2006年度江苏13个省辖市科技进步统计监测综合评价结果揭晓,我市科技进步综合得分85.07分,列第四位。
  据介绍,我省从1993年开始对各省辖市科技进步状况进行系统评价,由省科技厅、省统计局共同实施,设“科技进步环境”、“科技投入”、“科技产出”、“科技促进可持续发展”四大指标,满分为100分,通常在每年10月左右测算出上一年的得分情况。
  2006年度各省辖市科技进步统计监测综合评价结果如下:南京市97.23分,苏州市94.17分,无锡市91.17分,常州市85.07分,南通市82.08分,镇江市82.08分,泰州市80.44分,扬州市78.83分,连云港市75.26分,徐州市75.15分,盐城市72.69分,淮安市71.59分,宿迁市64.24分。
  与上年相比,南京、苏州、无锡、常州继续构成全省科技进步第一方阵。有3个省辖市排名前移,泰州市由第8位前移至第7位,南通由第7位前移至第5位,连云港由第10位前移至第9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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