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543万助我市233家企业"走出去"
由于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我市233家中小企业日前获省财政补助资金543.16万元。项目涉及境外参展、境外投标、UL、CE等国际标准认证及境外宣传推介等。
市财政局企业处负责人介绍,财政部设立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以中小企业为使用对象,申请使用的企业应具备条件包括: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资格,有进出口经营权;企业上年度出口额的海关统计数在1500万美元以下,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管理记录;有专门从事外经贸业务并具有对外经济贸易基本技能的人员,对开拓国际市场有明确的工作安排和市场开拓计划等。这项资金优先支持开展新兴国际市场的拓展活动、高新技术和机电产品出口拓展活动以及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产品包含的本国原产成分高于70%、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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