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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合作 大陆再增10项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2008-12-22  来源:商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两岸合作 大陆再增10项政策措施  

  新华社上海1221 在第四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闭幕式上,中共中央台办主任王毅就加强两岸合作、携手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宣布了大陆各有关部门为此制定的10项政策措施。

  1. 支持大陆台资企业发展。大陆扶持中小企业的财税、信贷政策,同样适用于台资中小企业。支持台资企业参与大陆扩大内需的建设工程和项目。

  2. 加强台资企业融资服务。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近日分别决定,在今后2-3年内各自为大陆台资企业包括中小企业安排50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国家开发银行在原有专项融资支持台资企业300亿元人民币的基础上,3年内再追加融资支持台资企业包括中小企业300亿元人民币。

  3. 支持和帮助大陆台资企业转型升级。由两岸专业人士共同组成的台资企业转型升级服务团队于22日正式启动,面向台资企业开展有关法规政策、产业资讯、技术创新、专利转让、人才培训等方面的辅导服务,促进台资企业在大陆可持续发展。

  4. 鼓励和扶持台资企业自主创新。鼓励台资企业参与国家和地方相关科技计划。支持台资企业参与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并享受有关加强、鼓励和扶持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政策。

  5. 推动两岸双向投资。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务院台办近日出台《关于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支持有实力、信誉好的大陆企业,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根据台湾方面的需要,参与台湾经济建设项目。

  6. 加强两岸产业合作。重点推动两岸在开发利用新能源、促进传统中药现代化、电子信息产业以及其他优势互补的产业合作,共同提高两岸产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7. 携手促进平板显示产业发展。大陆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组织两岸相关企业,为此成立了工作组,大陆企业决定扩大采购台湾企业的面板,先期达成20亿美元的采购意向。

  8. 拓展两岸农业合作平台。经有关部门批准,新增设立江苏南京江宁、广东汕头潮南、云南昆明石林台湾农民创业园。中国进出口银行将台湾农民创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家出口基地建设贷款支持范围。

  9. 扩大台湾鲜活农产品在大陆销售。推动两岸尽早就台湾鲜活农产品在大陆销售的通关和检验检疫合作进行协商,尽快作出安排。加快建立两岸检验检疫联系和通报机制,促进两岸农产品贸易健康发展。

  10. 允许符合条件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有关部门将于近日发布《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台湾居民在大陆按管理办法从事律师职业。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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