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未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业加以特殊限制
2009年7月30日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七月三十日电(张潞璐)中国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孙鹏三十日在此间表示,商务部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业并未加以特殊限制,将按现有产业政策,合理引导外资在房地产领域投资,并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业投资及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等。
据统计,今年一至六月,中国非金融领域新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逾一万家,实际使用外资四百三十余亿美元,同比分别下降二十八点四、十七点九个百分点。同期,中国金融领域实际使用外资逾十五亿美元,同比下降逾百分之四十八。
孙鹏指出,去年十月以来,中国吸收外资持续下滑,但若下半年国际经济环境好转,且中国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则中国吸收外资下降的趋势和幅度可能将有所减缓。
同天,孙鹏还对媒体表示,中国对外资的吸引力主要要素未有改变,上半年外资企业因合同到期终止或者减资均属正常行为,同力拓案并无关联。
外资司发布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今年六月,对华投资主要来源地的投资普遍减少。其中,前十位国家和地区中,有七个对华投资出现下降,香港、台湾、新加坡、美国等降幅超过两位数,日本对华投资亦下降百分之七。而荷兰、法国和德国对华投资则分别增长了三十四、八点八和一点三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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