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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企业将出口人民币收入存境外
发布时间:2009-08-28  来源:商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允许企业将出口人民币收入存境外
2009年8月26日    江苏经济报
 
  央行官员24日表示,为推动稳外需保市场保份额工作,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将建立一系列便利企业的措施和制度。比如说人民币结算不纳入外汇核销管理,也就是说跨境贸易人民币的收付不用像外汇收付一样进行核销。再比如结算中产生的人民币负债只做外债登记不纳入外债管理。为满足企业实际要求,允许企业将出口人民币收入存放境外。
  据悉,今年以来我国对外贸易面临着非常严峻的形势。1-7月,我国进出口总额11467亿美元,同比下降22.7%。而美元汇率大幅波动加大了我国外贸企业出口的汇率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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