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家电以旧换新信息
定期报送制度的通知
各辖市(区)商务局、各中标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根据《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修订稿)》和省商务厅《关于建立家电以旧换新信息定期报送制度的通知》(苏商商贸〔2010〕1158号)要求,现将建立以旧换新信息定期报送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辖市区商务局报送主要内容
1、家电以旧换新工作进展情况和当地各相关部门所做的工作;
2、取得的成效、经验及有关政策建议;
3、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上述文字内容请于每月28日上报,如有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二、各中标企业报送主要内容
1、家电以旧换新工作进展情况;
2、取得的成效、经验及有关政策建议;
3、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4、有关数据。包括家电销售额、五类家电销售额以及家电以旧换新销售额等数据(详见附表)。
上述文字内容请于每月28日上报,如有重要情况随时上报。数据表按周(每周五12:00前)上报,月(每月28日17:00前)上报,统计周期为上月29日至本月28日。
三、有关要求
各地、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信息搜集报送工作。信息报送工作将纳入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重要考核内容。请各辖市区、各企业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报送工作。
联系人:莫宏强 鞠奇峰
电 话:0519-85681259 85681258
邮 箱:cz85681258 @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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