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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提前终止
发布时间:2010-12-28  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字号:〖
 

一、申报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提前终止申请书;
2公司股东或股东会决议(独资企业)或董事会决议(合资、合作企业);
3、公司清算委员会名单;
4、公司关于员工劳动关系状况的说明(包括员工遣散、安置及经济补偿的说明);
5、税务机关(地税、国税)、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纳(完)税情况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
6、公司在市级以上报纸的公告证明;
7由中国法定验资机构为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
8公司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
9、公司企业股东会或董事会成员名单;
10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及副本二原件;
11、企业投资各方法人代表签署的原合同、章程(复印件);
12、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
 

二、办事程序:受理(窗口)—审批。

三、受理窗口: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常州市新北区珠江路168号)。

四、窗口电话:0519—86900581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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