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口岸办协调常州港化工品锚地投运工作
8月30日下午,市口岸办组织市交通运输局、常州海事处、常州录安洲长江码头有限公司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员,在录安洲长江码头有限公司召开了常州港化工品锚地投运工作协调会议。 作为港口运营的一项配套设施,海轮锚地的设置和有效、安全运营是港口正常运营的重要保障。常州港原没有化工品海轮锚地,待泊进港的化工品船舶只能停泊在江阴、张家港等港口的锚地,对港口经营产生了不利影响。我市政府多次与江苏海事局沟通协调,终于获批建设、设置常州港化工品海轮锚地。但由于管理主体没有落实等方面原因,锚地建成后至今尚未投入使用。 经过会议研究协商,一致同意由市交通运输局根据法规管理权限授权管理,由常州港有关码头、船泊代理等单位出资组建独立的锚地管理公司,实行市场化运作,海事处等监管部门给予支持和工作指导,力争于10月底前使建成的化工品锚地投入使用。 市口岸办章建跃副主任、市交通运输局李建新副局长、常州海事处胡东升副处长、录安洲长江码头公司董事长刘宁宇和总经理李军等参加了协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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