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服务大厅 >> 业务平台 >> 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 >> 内容
出国打工要向公司交保证金吗?
发布时间:2011-03-22  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字号:〖
 

  答:为切实减轻外派劳务人员经济负担,财政部、商务部于2003年10月29日联合下发的《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取消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向外派劳务人员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通知》(财企[2003]278号)明确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企业不得再向外派劳务人员收取履约保证金,也不得由此向外派劳务人员加收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或要求外派劳务人员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抵押”。

 
[打印] [关闭]
 

主办单位:常州市商务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A座3-4层   邮 编:213022   网站地图
电 话:0519-85682271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77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