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昨日上午发布的CPI数据显示,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为104.9,比去年同月上涨4.9%,低于市场预期。国家统计局相关负责人对某些媒体关于权数调整拉低CPI数据0.3个百分点的报道进行了澄清,认为是不准确的。
该负责人称,从理论上讲,CPI权数构成的调整自然会影响到价格总指数的计算,但影响的方向和影响程度的大小,既取决于权数构成的调整力度,也受到分类价格指数高低的影响。为了解权数构成调整对数据的影响,统计局进行了相关的数据测算。
一是利用2011年新的权数构成和2010年已发布的CPI八大类别价格指数,对2010年各月的环比和同比价格总指数分别进行了测算,测算结果与已发布的价格总指数基本一致,误差较小,衔接较好。
二是利用2010年的旧权数构成和2011年按新权数计算出来的八大类别价格指数对1月份的总指数进行了测算,结果是:同比涨幅为4.918%,比用新权数计算的同比涨幅4.942%降低了0.024个百分点;环比涨幅为1.070%,比用新权数计算的环比涨幅1.021%提高了0.049个百分点。某些媒体关于权数调整拉低CPI数据0.3个百分点的报道是不准确的。
从2011年1月起,国家统计局按照制度规定对CPI权数构成进行了相应调整。其中居住提高4.22个百分点,食品降低2.21个百分点,烟酒降低0.51个百分点,衣着降低0.49个百分点,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降低0.36个百分点,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降低0.36个百分点,交通和通信降低0.05个百分点,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降低0.2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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