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哥斯达黎加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生效,经授权,市贸促会可签发的优惠产地证名单上又增加了《中国--哥斯达黎加》优惠原产地证书。此前,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及其地方分支会已对孟加拉、印度、老挝、韩国、斯里兰卡、新西兰、新加坡、秘鲁等八个国家开始签发优惠原产地证。
按协议规定,中哥双方将对各自90%以上的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其中双方60%以上的产品将立即享受零关税待遇,另外30%左右将在5-15年内逐步享受零关税待遇。我国的纺织原料及制品、轻工、机械、电器设备、蔬菜、水果、汽车、化工、生毛皮及皮革等产品和哥方的咖啡、牛肉、猪肉、菠萝汁、冷冻橙汁、果酱、鱼粉、矿产品、生皮等产品将从降税中受益。我国企业则将可以利用中哥自贸协定,扩大对哥斯达黎加和中美洲市场的出口,扩大市场占有率。
协议签署以后,常州地区的纺织品、机械、电子电器产品、化工品等众多产品在进入哥方市场时将更具竞争力。若常州地区的企业涉及到以上九个国家的一般原产地证业务时,可到市贸促会窗口开通对应的优惠原产地证。市贸促会也将多渠道、多途径加大优惠产地证的政策宣传和服务力度,让企业得到实惠,提高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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