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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外派劳务培训及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24  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字号:〖
 

 

 
 
 
 
常商经[2011]211号 签发人:邹德英
 
 
关于我市外派劳务培训及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增强外派劳务人员在国外工作的适应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外派劳务人员素质和外派劳务培训质量,保障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劳务合作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我市外派劳务培训及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外经企业开展对外劳务合作业务,必须负责外派劳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外派劳务人员必须经过出国前的培训、考试,并领取《外派劳务培训合格证》后方可赴国外进行劳务合作工作。  
二、外经企业应对劳务人员进行适应性培训,可采取自行组织培训或委托相关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的方式进行。适应性培训是指外派劳务人员必须了解和掌握的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外事教育及所在国(地区)风俗习惯和日常生活语言教育。适应性培训应以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要求培训的基本内容为基础,并可按劳务人员的具体条件和派往国别(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补充和调整。同时还应根据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增加有关安全、防病等方面的教育内容。
三、外经企业应指定专门的外派劳务培训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外派劳务人员的培训,对培训质量负责,并通过考试检验外派劳务人员是否具备适应国外工作的基本能力。
四、外经企业负责组织已培训的外派劳务人员参加常州考点安排的外派劳务人员培训考试。培训结束后,外经企业须及时与常州考点联系考试事项。
  五、外派劳务人员考试合格后,由常州考点向江苏省进出口商会领取《外派劳务培训合格证》并及时向外派劳务人员发放。  
    六、2011年9月15日起,我市外经企业招收外派劳务人员,包括市外企业招收外派我市劳务人员,在办理外派劳务人员项目审查和备案时,应主动提供外派劳务人员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七、我局将不定期对我市培训和考试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外派劳务培训考试检查结果将作为外经公司年审的重要依据。
  附:目前我市经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批准的考点:
常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春蓉     电话:85601122    
手机:13813589780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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