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10日对华光伏双反案作出终裁,决定征收高额惩罚性关税。其中18.32%—249.96%的反倾销税与初裁相差不大,而反补贴税则大幅增至14.78%—15.97%。其中,天合光能为18.32%的反倾销税和15.97%的反补贴税;尚德电力为31.73%的反倾销税和14.78%的反补贴税;英利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率分别为15.42%和15.24%。
按照美方贸易救济程序,此案还需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终裁。根据目前日程,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定于今年11月23日左右作出终裁。由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过去鲜少驳回课税的决定,因此本次商务部终裁判决基本为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最终投票结果定调。
另外,本次美国商务部的最终裁定并未封堵初裁时的 “漏洞”,即如果输美组件所使用的电池片原产地为中国大陆以外的地区,则将不被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这意味着我市光伏企业可以在国外设厂生产电池,或是采购国外电池,然后在中国内地利用劳动力成本优势,焊接组装太阳能电池板,从而减少美国“双反”带来的出口利润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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