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复函商务部、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知识产权局、外汇局等9部委,进一步明确加大对服务外包产业的支持力度,释放出更为积极的政策信号。
《复函》将延续并完善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发展服务外包产业政策措施,其中2013-2015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将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免征营业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延续至2018年底;将进一步放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条件,将离岸外包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由50%调整为35%。
国家将继续对地方安排补助资金,对服务外包人才培训、资质认证等给予补助;将完善服务外包中高端人才鼓励政策,科学界定中高端人才标准,对中高端人才培训加大补助力度;将加快国际营销网络建设,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打造“中国外包”品牌;将促进服务外包离岸在岸协调发展,研究在岸、离岸服务外包协调发展政策措施;将完善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环境,加强服务外包信息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加强外包产业基础研究,出台相关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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