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两岸海关电子信息交换系统上线运行及〈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ECFA)项下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相关事宜的公告》(2014年第22号)。公告称,海峡两岸海关电子信息交换系统自2014年4月1日起上线运行,实时传输经出口方海关验核的ECFA项下货物原产地数据。
贸促会系统2009年就与我国海关实现了原产地证电子数据的实时联网。“22号公告”的执行,将实现我会签发ECFA项下货物原产地证书电子数据的跨境传输。自公告之日起,企业通过我会网上签证系统办理的原产地证书,其电子数据将由我会直接传送到我国海关和台湾海关,这样可简化货物在两岸海关的进出口通关手续,台湾客户仅凭ECFA证书和海关的电子数据即可便捷通关。
目前仅贸促会签发的ECFA证书电子数据能够与台湾海关联网,实现通关手续上的高效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