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发展诚信支撑体系,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可信交易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我市工商局专门成立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分局,从三方面对网络交易进行监管:一是公示网站主体真实身份,清理非法主体网站。通过在经营性网站中试点推广营业执照电子副本,消费者点击网站上的“红盾”标识,就能查看网站真实主体信息,有效降低了虚假网站带来的交易风险。同时,建立全市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开展以清理网络交易非法主体网站为主要内容的集中行动。二是开展“红盾网剑行动”,打击网络违法经营行为。针对网络交易平台等的商品,开展质量检测,下架质量不合格商品。对网络虚假宣传、网络售假等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整治微博营销、微信营销乱象,规范企业和个人利用微博、APP等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三是加强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监管。开展了平台交易规则专项治理,对我市重点平台的交易规则进行了梳理,对不公平格式条款提出整改要求。推动成立全省首家经营性网站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从政府包揽向社会共治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