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天合光能宣布退出欧盟价格承诺机制,并表示此协议已经失去公平性,将转而通过中国以外的海外工厂服务于欧盟市场。由于欧盟对华光伏产品“双反”措施及价格承诺本应到12月6日到期,可是欧盟在其终止前又发起复审调查,并且在调查期间, 继续违背自由竞争的市场原则,维持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措施和价格承诺机制,且还将继续延长15个月的时间。天合光能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高纪凡表示“欧委会对价格承诺的解释已超出了合理的规定和范围,阻碍了公司的全球拓展战略。尤其是,欧委会滥用解释权,限制中国承诺企业在海外设厂——即使海外工厂的产品不向欧盟出口也将被视为违反价格承诺协议。这严重影响中国光伏企业的全球化运营。”
作为我市光伏产品出口的传统市场,在2012年欧盟发起“双反”调查时,全市有8家企业应诉、6家企业参加了价格数量承诺谈判。但从后期执行情况看,由于受价格承诺的限制,我市光伏产品对欧出口完全丧失市场竞争力,2014年以来数量配额使用量急剧下降,2015年的配额基本没用,导致光伏企业对执行价格数量承诺机制丧失信心。我局将针对此事件进一步了解其他光伏企业的反映,结合企业诉求意见向上反映,全力配合国家商务部和行业代表——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开展后续工作,全力争取企业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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