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解读省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20年基本实现电子商务对相关产业的深度渗透,全省电商交易额超过4.5万亿元,其中网络零售额超过1.4万亿元;全省大中型企业电商应用全覆盖,规模以上企业应用电商比例超过80%,形成一批在全国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电商综合性平台和龙头企业。
意见明确出台了8条具体政策:
一是积极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和市场氛围。在市场准入、税费政策、用地保障、人才引进,以及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可行的政策措施。同时,支持电子商务行业协会发展,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和参与行业活动,并强化在新闻媒体上的宣传推广。
二是加快构建规范的电子商务市场秩序。根据国务院意见的精神和要求,贯彻有关市场规范的内容,对电子商务网络安全、交易安全、综合执法、信用建设等方面明确了工作内容和责任单位。
三是引导电子商务集聚发展。发挥江苏开发园区产业规模效应和发展领先优势,以电子商务为核心,通过创建示范基地,打造创客中心、孵化中心,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促进电子商务产业集聚,搭建行业生态链,推动传统企业转型发展。
四是推动大中型生产企业加快应用电子商务步伐。结合我省制造业发展优势明显的特点,提出推动大中型生产制造企业在网上购销、供应链管理和服务等环节的电子商务应用,促进行业B2B电子交易平台、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平台发展壮大。
五是积极推动电子商务国际化发展。依托我省多年来积累形成的开放经济优势和经验,推动电子商务进国际贸易,大力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进一步拓展境外市场,鼓励电子商务领域的企业海外上市和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逐步推动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电子商务合作。
六是加强对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和融资需求的金融支持。充分发挥相关政府性投资基金的引导机制,整合社会资本共同推动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支持商业银行、担保存货管理机构及电子商务企业开展无形资产、动产质押等多种形式的融资服务,扩大电子商务企业贷款抵质押品范围。
七是鼓励电子商务相关支撑行业加快发展。加强物流(快递)配送、仓储的软硬件建设,保障配送车辆的便利通行和停靠。支持软件研发、数据分析、第三方支付、摄影美工等电子商务配套服务业发展。
八是建立电子商务发展评价机制。提出研究制定全省电子商务发展评价体系,对各地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电子商务交易额、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电子商务服务业发展等作出客观科学的评价,促进各地、各部门的工作推进、政策配套及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