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5日,埃及工贸和中小企业部反倾销局就合成纤维毯反倾销调查做出终裁,临沂绿因工贸有限公司(包括临沂新光毛毯)获得54%或不低于1.53美元/公斤的反倾销税,中国其他企业统一税率为77%或不低于1.89美元/公斤。征税期限为自终裁公布之日起五年。
本案于2014年9月21日立案。涉案产品为合成纤维毯(所有尺寸和重量的毯子并包括卷状毯,电热毯除外)。涉案海关编码为HS63014000,2013年涉案金额4600万美金左右。
本案于2014年9月立案,但埃方于10月14日才通知我驻埃使馆,其规定的应诉登记时间已过。我会在接到立案信息后迅速反应,一方面通知涉案企业,另一方面申请延期,准备组织行业无损害抗辩。最终临沂绿因工贸有限公司、绍兴县利昂纺织品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决定参与倾销应诉。我会收集了行业信息,经过整理,于2015年6月独立提交了行业抗辩意见。
我会将继续关注本案后续进展。
文档来源: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