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4日,省林业局林木种苗质量检查组来我市检查林木种苗质量。
本次林木种苗质量检查抽查我市江苏天目湖桂花园艺有限公司、溧阳市锡惠特色花木有限公司,常州果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金坛区地之锦苗圃等四个单位为抽查对象,涉及桂花、樱花、朴树以及薄壳山核桃等主要品种,采取现场检测与内业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育苗单位苗木质量指标、许可、标签、档案、自检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客观判定抽检单位的林木种苗质量,并及时将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反馈至抽检单位。从检查情况来看,抽检单位均能按照要求办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基本建立了档案资料,并开展自检工作,苗木质量总体较好,抽查苗批全部合格,苗木长势优良,品系清晰,管理科学。但部分单位还存在档案不够齐全、规范,标签使用覆盖面不广等问题。
林木种苗是林业生产无可替代的基本生产资料,是延长林业产业链条、林业产品价值链条的起点,强化林木种苗质量,对加快推进我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建设美丽新常州意义重大。结合当前实际,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一是全面贯彻落实新《种子法》。修订的新《种子法》已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切实做好新法的培训、宣贯工作,充分领会新法精神,严格按照新法进行林木种苗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认真做好新、旧许可证过渡期的衔接工作,落实标签制度,严格开展苗木检验、检疫,注重苗木遗传、形体等质量信息建立以及相关技术标准收集,确保档案齐全、规范。三是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管理从单纯的质量指标向兼顾遗传品质延伸,从单纯的定量指标评定向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综合判定延伸,注重林木种苗使用环节管理,优先使用林木良种,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林木种苗、无证无签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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