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盐城教师唐某举报我市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网站涉嫌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快速反应,组织执法人员对举报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调查,该公司旗下的网站未经著作权人唐某许可,上传其文章,且未在文章中注明著作权人信息及文章来源,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3月22日,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根据事实和证据,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同日,该公司也按照著作权人的要求,向其真诚道歉并作赔偿,消除网站上相关文章的所有痕迹。
这是我市通过行政执法手段查处的首例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行政执法既是我国版权保护制度的特点,也是我国版权保护的优势。对互联网侵权案件的查处,对营造一个健康、干净的网络空间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也是依法治理网络空间、切实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