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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打信息:2015年度我市10大知识产权案例
发布时间:2016-05-11  来源:商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日,我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15年度我市10大知识产权案例,分别是:

  一、被告人王小龙、戚茂云犯销售假冒“欧普、美的、飞利浦”等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货值达38.38万元。两被告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和缓刑三年六个月,分别并处罚金38万元。

  二、被告人赵冬华犯侵犯韩国网游软件《奇迹MU》著作权罪案,非法经营额达40.1万多元。被告人赵冬华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8万元。

  三、被告单位永嘉阀门公司、博耐设备公司、被告人彭帮强、王岳坤犯假冒扬州“扬修”注册商标罪案。两被告单位分别判处罚金22.65万元;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分别并处罚金22.65万元。

  四、特普丽公司诉淘米公司侵害壁纸图案著作权案。淘米公司被判立即停止侵权,赔偿损失10万元。

  五、德尔公司诉富利家园地板厂、松山堂公司等侵害地板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被告单位分别被判立即停止侵权,分别处以3.5万元到10万元不等的赔偿。

  六、汉庭星空公司诉城东汉庭商务酒店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被告被判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5万元损失。

  七、百兽鞋业有限公司诉潮都鞋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八、江苏真鹿公司诉天成公司、吉文公司、振兴厂侵害其内燃机机油泵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三被告被判赔偿原告50多万元。

  九、君合公司诉崔某、嬴海公司侵害其自动涂覆机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被告被判立即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40万元。

  十、吴伟敏诉常外医疗器械公司、安格尔医疗器械公司侵害其肋骨接骨板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被告被判立即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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