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2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对被告人周霞、胡仕伟提起公诉。
经查,2016年2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周霞在未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以中医的身份给他人诊疗并生产、销售药品。期间被告人周霞购买大量成品药及中药原材料,采用对中药原材料粉碎研磨、调配灌装以及更换成品药包装等手段,生产了大量的0#丸、1#丸、补气益血茶等药品,并对外宣称该药物能治疗类风湿病、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向患者周某某、王某某等多人出售该药品,非法获利人民币5500余元。其中,被告人胡仕伟网购了大量的空药瓶以及印有0#丸、和合散的纸制包装盒等包装材料为周霞生产假药提供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