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下午,局产业损害调查处前往常州锐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和江苏常州申达经编有限公司,就两家企业近期分别遭遇的美国和法国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进行应对工作现场指导。
常州市锐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主要从事交、直流电机及其传动系统,光电、机电设备,电动家具产品等的开发、设计、制造、加工。主导产品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企业先后获得“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等荣誉,已通过“ISO9001”、“TS16949”质量体系认证。 2012年实现销售3亿元,近几年每年都以30%以上的速度递增。在听取企业相关人员案情介绍及表示将积极应诉意图的基础上,针对企业首次面对美国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缺乏应对经验的情况,我处分别就应对工作流程和关键节点、律师选聘、资料收集及扶持政策申报等方面与企业进行了耐心细致的交流,提请企业注意严格按照省商务厅《关于建立贸易摩擦应对全过程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情况。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共同探讨了应对策略,并建议企业后期注意加强知识产权战略建设。企业对指导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江苏常州申达经编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经编织物生产的企业,拥有德国引进的经编机80台套,公司凭借雄厚的技术力量和先进的技术装备,不断开发生产经编服装面料、衬布、土工格栅和复合材料等产品。公司坚持创新的经营理念,把握国际面料的流行趋势,成为产品技术含金量高、市场覆盖面广、科工贸一体化的市场型公司,具有品种多、花色新、质量优、适应市场能力强的特点。此次首次遭遇法国同类公司发起的外观设计版权侵权案件,公司反应敏捷、积极应对,在较短时间内与其达成和解,争取到最佳效益。
下一步我局将密切与上级主管部门和涉案企业的联系,时刻跟踪这两起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针对性指导,切实维护企业的正当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