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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秩序——单用途商务预付卡发卡企业备案
发布时间:2016-08-17  来源:商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一、备案对象


依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2012年第9号令)和《江苏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自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按发卡企业类型,分别到省、市、辖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手续。

二、备案类型

(一)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二)规模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三)其他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三、申报材料

办理备案需要递交以下材料:

1、《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经审计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5、实体卡样本(正反面)、虚拟卡记载的信息样本

6、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单用途卡购卡章程、协议

7、单用途卡业务、资金管理制度

8、资金存管账户信息和资金存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9、对提交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声明

10、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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