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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市场建设司负责人解读《长江中游区域市场发展规划(2017-2020年)》
发布时间:2017-11-01  来源:商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2017年10月12日,商务部办公厅印发了《长江中游区域市场发展规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近日,商务部市场建设司负责人就《规划》进行了解读。

一、关于《规划》编制的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明确指出“加强全国统一市场建设,推进区域市场一体化”,“探索建立跨区域流通设施规划编制协调机制”。推进流通体制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推进国内贸易创新发展,有效发挥流通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重要基础。

区域市场一体化是全国市场一体化的必由之路。长江经济带作为我国综合实力最强、战略支撑作用最大的区域之一,其市场一体化对全国市场一体化进程意义重大。长江中游地区的湖北、湖南、江西三省是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中部地区的核心板块,在全国区域经济格局中起着连接东西、沟通南北的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与交通条件的日益改善,三省市场融合日益密切,开放合作意识也不断增强,为建设一体开放的长江中游区域市场奠定了良好基础,具备成为流通发展的先行区和区域市场一体化的示范区的条件。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科学谋划长江中游区域经济发展新格局,创新流通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区域市场一体化发展,商务部会同江西、湖北、湖南三省经过一年多的酝酿,联合编制了《规划》。

二、关于《规划》编制的过程和特点

《规划》编制工作于2015年11月开始启动。商务部与江西、湖北、湖南三省成立长江中游区域市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协调小组,组织三省商务厅以及相关专家对长江中游社会经济发展、流通发展等情况进行实地调研,收集基础资料,反复研讨论证。2016年10月,在广泛征求意的基础上,商务部会同三省商务厅组织相关专家学者对《规划》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完善。

2017年7月,将《规划》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征求了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16部委和江西、湖北、湖南三省的意见。在认真研究各部委和三省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对《规划》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规划》是商务部首次印发的一部跨区域流通发展规划,是促进长江中游区域市场一体化的重要纲领性文件,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长江中游区域市场发展工作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对促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和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三、关于《规划》的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规划》提出了长江中游区域市场发展的总体要求,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和国家推进流通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规划》提出三大定位:一是充分利用长江中游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带来的发展契机,深化流通领域改革,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加快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促进流通业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成为国内市场改革创新先行区;二是依托三省交通区位优势,抢抓“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等战略机遇,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和《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等要求,将长江中游区域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商贸物流枢纽。三是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促进流通主体公平竞争,促进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自由高效流动,打造流通开放合作示范区。

《规划》提出了长江中游区域市场发展的总体目标,即到2020年,长江中游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得到全面推进,商贸流通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流通基础设施基本实现互联互动,流通产业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分工合作,基本形成规则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畅通高效的流通体系。统一开放、创新驱动、稳定运行、规范有序、协调高效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使流通业成为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引擎、优化资源配置的新动力,为推进流通现代化夯实基础。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初步建立,相关区域规划衔接、产业对接、市场开放明显加强,生态保护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区域市场一体化取得积极进展,流通效率明显提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多方共赢的现代流通区域协同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

具体而言,到2020年,主要实现以下具体目标:一是城乡消费规模明显扩大。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接近达到5万亿元左右,年均增长10%左右。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增加值达到1.4万亿元左右,年均增长10%左右。二是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流通成本进一步下降,效率明显提高。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5.3万亿元左右,年均增长15%左右。网上零售额达到4300亿元左右,年均增长20%左右。实体商业加速转型,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服务消费、绿色消费占比扩大,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水平大幅提升。三是企业竞争力明显增强。培育年销售额10亿元流通企业200家,培育150个电子商务产业示范基地,150个物流产业集群。流通企业创新创业能力显著增强,组织化程度大幅提高,整合供应链水平明显提升,品牌影响力扩大,走出去步伐加快。四是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三省统一市场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城乡市场一体化取得显著进步,规则健全、统一开放、监管有力、协调高效的内贸流通体制机制基本形成。法律法规和信体系更加完善,综合执法效能提高,以诚信兴商为主的商业文化逐步彰显,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市场管理更加完善,市场环境更加优化,城乡居民消费更安全、更方便、更实惠。

四、关于《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规划》提出了9项主要任务和9大重点工程。

9项主要任务。一是要优化商业功能布局。《规划》提出构建以长江、沪昆、京广、京九、二广为主轴,构建长江中游“两横三纵”商贸物流总体格局。同时根据不同地区发展的基础,将长江中游区域市场功能区划分为“三核八区”。即三个核心功能区:武鄂黄都市圈核心功能区、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功能区、昌九一体核心功能区;八个次级功能区:鄂东大市场、鄂西北大市场、鄂西南大市场,洞庭湖区大市场、湘中南大市场、湘西大市场,赣西南大市场、赣东大市场。二是要健全流通体系。打造流通节点城市,加强流通基础建设,推进物流基地建设,加快发展专业物流,协调发展城乡物流。三是要完善市场体系。引导市场合理布局,完善商品市场体系,健全服务市场体系。四是增强集聚辐射功能,提升城市商贸功能,增强商贸聚集区功能,提升市场集散功能。五是要发展智慧流通, 积极发展电子商务,推动商贸流通智慧化。六是要推动商务供给侧改革。推进流通标准化建设,促进流通集约化发展。七是要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流通领域立法,强化商贸流通商务综合执法,加强商务诚信建设。八是要推动统一市场建设。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推动流通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动区域市场融合发展。九是要提高市场开放水平,抓好自贸区建设,对接“一带一路”建设,融入全球市场体系。

3大类9项重点工程。一是物流体系建设工程,包括物流通道工程、物流园区工程、物流标准化工程。二是市场体系建设工程,包括商品交易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商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工程、跨区域农产品产销体系建设工程。三是智慧流通工程,包括电商示范工程、智慧商圈工程、智慧物流工程。

五、关于《规划》的实施保障

为推动《规划》落实,提出了两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鼓励三省利用财政资金和专项资金引导社会资金进行投资;健全融资服务机制,搭建银企对接合作平台,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流通企业的扶持力度;实施税费优惠政策,对企业给予相关税费优惠或减免,完善相关收费政策;保障项目发展用地,完善和落实用地相关政策,科学合理配置现有土地资源;强化流通人才支撑,支持高校相关专业的发展,鼓励流通企业与科研院所及各类培训机构合作,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培育一批流通人才。

二是确保规划组织实施。建立由国家商务部与江西、湖北、湖南三省组成的长江中游区域市场一体化工作机制,加强三省部门横向协作,共同推进规划实施。同时,商务部负责组织对规划实施进行跟踪分析和协调指导,做好监督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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