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5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公告:对从巴西,印度,韩国,墨西哥,中国台湾,泰国和土耳其进口的环形焊管 (certain circular welded pipe and tube)日落复审,调查编号为 Inv. No. 701-TA-253 and 731-TA-132, 252, 271, 273, 532-534, and 536 (Fourth Review)一案进行了投票,投票结果裁定对本案的第四次日落复审调查适用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调查程序。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反倾销方面的条款,任何反倾销税,应自征收之日起或自涉及对反倾销和损害复审的最近一次行政复审之日起5年内终止。行政调查机关在5年有效期之内可以自行复审或在该日期之前一段合理时间内由行政调查机关根据所在国的国内相关产业提出的申请进行复审。在日落复审的终裁产生之前,可继续维持原来裁定的反倾销措施。
如果没有美国国内涉案利害关系人就本案提出申请或回复,或美国国内涉案利害关系方就本案进行了回复,但未做作出符合相关规定的回复, 美国商务部可裁定对案件调查进行 90 天日落复审 ( 90 day sunset review ),据此裁定美国商务部将停止调查,并在复审公告发布之日起20 天内将情况通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并在复审程序启动后的 90 天内撤消反倾销税。
如果美国国内涉案利害关系方作出了符合规定的充分性回复,但被诉利害关系方的回复不符合上述充分性的要求,则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可决定适用快速日落复审(expedited reviews)。美国商务部在复审启动后的 120 天内,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复审启动后的 150 天内,根据“已得到的事实”作出终裁。
如果美国国内利害关系方和被诉利害关系方的复审回复都符合充分性的要求,则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对反倾销税案进行全面日落复审 (full sunsetreview)。在全面日落复审中行政复审机关将就本案发放调查问卷,如果涉案利害关系方提出申请和要求,行政复审机关将就本案举行调查听证会。根据全面复审程序,商务部将在 240 天内、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在 360 天内作出调查的终裁。
相对于快速日落复审而言,在全面日落复审过程中,涉案的利害关系方有更多的机会和场合更充分地发表双方的观点,提交证据和数据,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复审人员也会有更多的时间听取涉案双方的论据和抗辩,核实涉案双方提交的证据和材料。在这个更长时间的过程中,涉案应诉方有更多的时间和节点向行政复审机关提交论据证明在合理的,可预见的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不可能对美国国内相关产业构成损害或损害威胁。正因如此,在全面日落复审调查中反倾销税撤消或调整的可能性比快速日落复审调查提高很多。
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立案调查从巴西,印度,韩国,墨西哥,中国台湾,泰国和土耳其进口的环形焊管产品并做出肯定性裁决后,至今为止,USITC 已对本案进行了三次日落复审,在前三次日落复审中,USITC 均做出肯定性裁决。
来源:机电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