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提示之二
自美进口企业调整策略
2018年6月16日,针对美国违反国际义务对中国造成的紧急情况,为捍卫自身合法权益,中方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约340亿美元商品自7月6日起实施加征25%关税,包括大豆、玉米、小麦、大米、高粱、牛肉、猪肉、家禽肉、鱼、乳制品、坚果和蔬菜、汽车和水产品等545项。同时,拟对自美国进口金额约160亿美元的化工品、医疗设备、能源产品等114项商品,加征25%关税,最终措施及生效时间另行公告。
自美进口企业目前需采取的调整措施是:
1、甄别进口商品是否属于加税范围(确认或排除)。建议企业或货代向所属海关咨询。
2、制定货款处置预案。对涉及确认加税的商品进口,在预付货款(定金)、新征关税、余款结算等环节上,根据进口实际操作情况提前有所准备。
3、排查加税商品进口情况。以7月6日前为限倒排货运期限,加快清关提货。对已发货但不能在7月6日前到港清关的,需与出口商磋商加税处置办法。
4、寻找进口替代。关注其他进口市场进行采购。
5、努力扩大进口。利用好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平台,鼓励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特色消费品、紧缺资源、原材料进口。
希望进口企业保持与当地商务部门的密切联系,及时反映贸易情况和诉求,为政府部门掌握实际情况和采取应对措施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