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印发《关于开展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北京市王府井等11条步行街开展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工作,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步行街,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城乡居民生活显著改善,对中高端消费的需求日益迫切,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步行街是城市商业的发源地,也是满足居民综合消费的重要载体。推动步行街改造提升,补齐发展短板,优化消费环境,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商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首批试点的11条步行街既有综合型,也有特色型,均位于城市核心位置,涵盖了4个直辖市和7个区域中心城市,区位优越、资源丰富、知名度高、影响力大。有关步行街所在城市的人民政府,结合消费升级趋势与城市发展定位,明确了改造提升的目标和重点任务,以及三年改造提升任务清单。预计改造提升后的11条步行街年客流量将超过10亿人次,总营业额将超过1000亿元,引领消费升级、提升城市品质、彰显城市特色的作用进一步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提高。
下一步,商务部将加大首批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推进力度,及时跟踪指导,总结交流经验,协调政策支持,推动取得实效。同时,继续选择基础好、影响力强、工作方案完善的步行街,纳入试点范围。支持步行街开展品牌展示对接及各类消费促销活动,引导街区内企业探索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商旅文融合发展,提升商品消费和服务功能,发挥步行街品牌集聚、产业融合、改革创新和资源整合等方面的辐射带动作用,将其打造成城市消费的名片、高质量发展的平台和对外开放的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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