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纪委统一部署,结合节日期间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工作的要求,1月30日,市商务局会同市纪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组、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联合开展了春节期间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检查。
检查组现场检查了信特超市、顺康烟酒、郭氏烟酒、瑞和泰超市等4家备案发卡企业。查看了发卡企业发卡章程协议等公示情况;检查了购卡原始记录、购卡人身份信息、支付方式等纸质台账和电子台账,检查企业贯彻执行“实名购卡、非现金购卡、限额购卡”三项基本制度的情况。通过现场检查的情况来看,4家发卡企业都按照要求保留原始购卡台账,详细记录相关信息,贯彻执行三项基本制度。
检查中,检查组进一步强调,备案发卡企业是全市发卡商户中的重点企业,要切实发挥好典型示范作用,带头履行好党委政府相关发卡要求,完善内部管理,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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