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经济委员会于2019年1月10日发布第2019/152/AD24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中国进口到欧亚经济联盟关税区的铝合金轮毂产品(俄文:Литые алюминиевые
колесные диски)的反倾销终裁结果:裁定原产于中国的进口铝合金轮毂存在倾销,涉案产品的进口对欧亚经济联盟相关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倾销与实质性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建议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铝合金轮毂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率为33.66%,涉案中方企业名单如下表。本案涉及欧亚经济联盟税号8708 70
500 1、8708 70
500 9项下的产品。
利益相关方应于2019年1月25日前提交本案评述意见。
(编译自:欧亚经济委员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