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入模块)(Crystalline Silicon Photovoltaic Cells
and Modules)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基于上述肯定性产业损害终裁,本案现行双反措施继续有效。在该项裁定中,5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委员均投肯定票。涉案产品美国海关编码为85016100.00、85072080、85414060.20、85414060.30和8501.31.8000。
2011年11月8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入模块)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2012年10月17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电池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2017年11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启动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8年3月9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电池作出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若取消涉案产品的现行反补贴措施,涉案产品的进口将以18.2%~19.41%的补贴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2018年3月1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电池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进口将以249.96%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