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月9日通过,自2020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请各有关单位广泛宣传贯彻《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广大餐饮户要落实燃气使用安全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燃气安全宣传,在复工复业时做好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充分自查、全面排查,确保各类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附件《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docx
主办单位:常州市商务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A座3-4层 邮 编:213022 网站地图 电 话:0519-85682271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