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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出台稳外贸稳外资“20条”
发布时间:2020-09-09  来源:商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六稳”“六保”工作要求,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外贸外资工作,帮助企业稳订单、保市场,支持企业稳定发展,常州市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外贸外资稳定发展的政策意见》,提出20条稳外贸稳外资举措,针对企业痛点难点,重点突出五方面内容,为全市稳住外贸基本盘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加大开拓国际市场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参加境内外重点展会的支持力度,对企业参加“一带一路”市场展会的,扶持比例进一步提高。鼓励重点流通型外贸企业积极参加境外展会,给予更高比例补助。支持企业参加省商务厅2020年贸易促进计划线上国际展会,给予一定补助。

二是加强外贸企业金融帮扶。设立外贸专项再贷款再贴现额度20亿元,引导全市金融机构加大对外贸企业的信贷资金支持。开展“外贸企业全面金融帮扶行动”,有针对性地为企业提供贷款及融资等金融解决方案,年内新增外贸企业首贷户300家。继续开展“外贸贷”“退税贷”信贷风险补偿业务,在增加贷款额度的基础上,新增合作金融机构,进一步扩大业务覆盖面。

三是加大稳岗减负力度。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执行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对中小微企业2020年2至12月期间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全部免除。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严重困难企业,在享受减免政策后本年度内缴费仍有困难的,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支持企业职工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本市企业在岗职工参加《常州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中的技能培训项目后取得证书的,按《补贴目录》标准的100%给予补贴。

四是大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发挥政策的促进作用,全力招引重大外资项目,引导外资企业以追加投资、利润转投等方式增资扩股,进一步加大在常州市的投资力度。对新设或增资协议外资超3000万美元的先进制造业项目和生产性服务业项目,按当年实际到账外资金额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五是积极发展总部经济。出台市级总部政策,建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培育梯队,鼓励引导企业在常州市总部化、规模化、基地化发展。积极招引世界500强、行业龙头企业在常州市设立区域性总部,鼓励外资企业在常州市设立研发中心,对经认定的综合性总部、功能性总部和经省商务厅等有关部门认定的外资研发中心分别给予奖励。

此外,《政策意见》还对稳定外贸企业在手订单、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支持企业出口转内销、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创新招商引资方式、降低资金跨境使用成本、加快扶持资金落实进度、强化外贸外资企业服务等多个方面提出了鼓励扶持的具体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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